北京专门处理组织卖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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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申请《家庭教育令》,强制监护人接受亲职教育

2025-07-25北京专门处理组织卖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律师

北京专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资深律师蒋亚平,【13910710282】北京大学毕业,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总部合伙人,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李某某夫妇因婚后常年无子女,领养一名出生不久的女婴李某甲。2019年5月9日,就读于浙江省桐庐县某小学的李某甲(女,12岁)向其班主任老师求助,称其养父李某某从2018年暑假开始,在家中多次以触摸胸部、阴部等方式对其实施猥亵。李某甲曾向养母诉说,但养母不相信,置之不理,于是向班主任老师反映。老师收到求助后,当日即依照强制报告制度要求,层报至教育主管部门,县教育局于次日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向检察机关报备,本案遂案发。
2019年5月10日,桐庐县公安局对李某某猥亵儿童一案立案侦查。2019年6月4日,桐庐县检察院对李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2019年8月7日,桐庐县检察院以李某某涉嫌猥亵儿童罪提起公诉,2019年8月27日,桐庐县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李某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二)发现处置
北京专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资深律师蒋亚平认为:1、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发现干预双及时。2018年7月,杭州市检察院与公安、教育、卫健等部门联合制定市级层面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制度施行以来,桐庐县检察院主动加强与县公安、教育、卫健等部门的沟通联系,达成工作共识。同时依托“法治进校园”“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向广大师生宣传强制报告制度,打通制度运行“最后一公里”。本案中,被害人向养母诉说无果后,转而向班主任老师求助,班主任老师第一时间向教育主管部门和司法机关报告,并由学校心理老师初步开展心理疏导。桐庐县公安局接到报案线索当日立案侦查,次日,桐庐县人民检察院及时介入,确保案件有效查处。
2、依托“一站式”机制,办案救助双同步。提出取证建议时,桐庐县检察院发现本案客观证据较为单薄, 且被害人李某甲因家中亲属不明事理、一味埋怨,产生了持续性的内疚、自责等负面心理。对此,检察机关运用“一站式”办案机制对被害人开展询问、心理疏导,避免“二次伤害”。一方面,梳理评估案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提出建议,调取相关证人证言、被害人与其养父聊天记录等证据;另一方面,获取学校初步心理干预记录,通过县妇联邀请资深心理咨询师为李某甲及其养母进行多次心理测评、干预疏导,由村两委人员对养母和其他亲属进行教育劝诫,做到严厉打击犯罪与保护救助两同步。
3、协调社会化支持,安置帮扶双落地。鉴于本案的特殊性,桐庐县检察院多次牵头召开联席会议,邀请民政、教育、公安、妇联、团委、乡镇及居住村相关人员商讨被害人安置问题。办案期间,为调整亲属心态,根据心理咨询师的建议,暂时将李某甲交由县反家暴庇护所庇护。案件办结后,经充分征询李某甲个人意愿对其进行妥善安置,民政部门确定一名志愿者跟踪陪伴,掌握思想动态、提供生活帮扶。为缓解经济困难,桐庐县检察院还向李某甲发放1万元司法救助金。目前,李某甲日常生活、学习情况良好。
(三)典型意义
北京专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资深律师蒋亚平认为,本案是一起发生在家庭内部成员间的监护侵害案件,发现查处难度极大,但由于学校老师高度负责,积极主动履行强制报告义务,从而使案件从被害人求助到司法机关介入仅用了三天时间,确保了案件依法及时有效查处。在办案过程中,桐庐县检察院针对被害人的心理状态,通过妇联邀请心理咨询师同步开展心理疏导;针对家庭成员和亲属的认知偏差,协调基层组织,对监护人及其亲属进行教育劝诫;针对被害人临时安置,联合民政、妇联等部门审慎制定安置方案,落实案中庇护,案后又及时跟进监督、开展生活帮扶等,全方位构建起保护救助未成年人精细网络女童遭受性侵后,律师的介入是确保案件依法推进、保护被害人权益的核心环节。以下是律师协助报案控告的全流程操作指引,结合实务经验与法律规范,分步骤说明关键工作内容:
⚖️ 一、报案前的紧急处置与证据保全
北京专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资深律师蒋亚平认为1. 心理支持与医疗介入
  ◦ 心理疏导:律师第一时间联系心理咨询师或司法社工,避免询问造成二次创伤;通过绘画、沙盘等非语言方式引导女童表达。
  ◦ 医疗检查:陪同前往医院进行法医鉴定,重点保存处女膜损伤、精斑检测报告、身体伤痕照片等证据,要求医院出具《人身伤害鉴定书》。
2. 关键证据固定
证据类型 操作要点
生物痕迹 案发后72小时内封存未清洗的衣物、床单等物证,避免DNA灭失。
电子数据 调取监控录像(案发现场、嫌疑人轨迹)、保存聊天记录(诱骗、威胁内容),通过录屏或公证保全。
证人证言 记录目击者(同学、邻居)的陈述,避免诱导性提问。
▶︎ 注:若加害人为亲属或熟人,律师需协助女童转移至安全住所,避免再次受害。
📝 二、法律文书制作与报案指导
北京专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资深律师蒋亚平认为1. 报案材料撰写
  ◦ 核心要素:
    ▪ 事件时间、地点、加害人身份信息(如有前科需特别注明);
    ▪ 侵害行为细节(避免渲染性侵过程,聚焦暴力、胁迫手段);
    ▪ 证据清单及来源说明(附医疗报告、物证照片等)。
  ◦ 模板参考:
控告人(女童法定代理人):XXX  
被控告人:XXX(姓名、身份证号、住址)  
事实与理由:  
   2025年X月X日,被控告人以XX借口将女童诱骗至XX地点,实施猥亵/强奸(具体行为)。  
   女童处女膜破裂/身体多处挫伤(见医疗证明附件1),案发后保留嫌疑人精斑的衣物(附件2)。  
   请求依法立案追究被控告人强奸罪/猥亵儿童罪刑事责任。  
2. 管辖权选择策略
  ◦ 优先选择女童居住地或案发地公安机关报案;若遇推诿,援引《刑事诉讼法》第110条,要求受理机关先立案后移送管辖。
🚨 三、报案过程中的专业支持
北京专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资深律师蒋亚平认为1. 陪同报案与程序监督
  ◦ 确保公安机关安排女性工作人员询问,采用“一站式询问”机制(一次性完成询问并同步录音录像)。
  ◦ 监督笔录真实性:拒绝概括性描述,要求逐字记录女童原话(如“他用手指弄疼我下面”)。
2. 立案受阻的应对
  ◦ 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
    1. 要求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2. 7日内向原机关申请复议;
    3. 复议被拒后向同级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 成功案例:江西婺源性侵案中,律师通过检察监督推动案件提级审理,追加强奸罪漏罪指控。
⚖️ 四、司法程序中的持续介入
北京专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资深律师蒋亚平认为1. 刑事控告与民事索赔衔接
  ◦ 刑事部分:审查起诉阶段阅卷后,提出量刑建议(如从业禁止、从重处罚),重点论证“公共场所当众犯罪”“特殊职责人员作案”等加重情节。
  ◦ 民事部分: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主张医疗费、心理康复费(≥3年)、父母误工费;
    ▪ 精神抚慰金需单独起诉(深圳司法实践上限约5万元)。
2. 隐私保护强制措施
  ◦ 申请封存案件材料,禁止公开女童信息;
  ◦ 要求媒体隐去姓名、住址、学校,违规报道时提请网信部门处罚。
⚠️ 五、特殊情形的针对性策
北京专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资深律师蒋亚平认为1. 加害人未满14周岁
  ◦ 推动公安机关启动“法定代理人到场+心理评估”程序;
  ◦ 向法院申请《家庭教育令》,强制监护人接受亲职教育。
2. “零口供”案件突破
  ◦ 重点收集间接证据链:
    ▪ 被害人陈述中“非亲历不可知”的细节(如嫌疑人身体疤痕、现场特殊气味);
    ▪ 破案经过的自然性(案发后及时报案、指认逻辑连贯)。
参考河南禹州检察院方法:通过嫌疑人无罪辩解的自我矛盾,结合物证推翻其说辞。
💎 总结:律师的核心行动框架
北京专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资深律师蒋亚平认为1. 紧急响应:证据保全(72小时黄金期)+心理干预同步启动。
2. 专业文书:控告材料突出“暴力手段+生物痕迹”,附证据清单。
3. 程序护航:监督一站式询问,遇阻时启动检察监督。
4. 全面索赔:刑事量刑建议与民事赔偿并行,精神抚慰金单独主张。
5. 隐私铁壁:全程要求信息封存,违规则司法救济。
法律依据:
• 《刑事诉讼法》第110条(报案权);
• 《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见》第6、30条(询问规则、采信标准);
• 《刑法》第236条(强奸罪从重处罚)。
建议立即联系专注未成年人保护的公益律师团队(如千千律师事务所),或通过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支持,确保司法程序与心理修复同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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